机材学院-江苏省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
规章制度

江苏省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

1、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各研究室及各研究人员应予积极配合。

  2、实验室安全员实施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的内容包括:负责安全监督、安全教育以及各种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的完善。

  3、实验室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,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,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。

  4、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,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,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和火源,检查无误后方可离人。

  5、易燃、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安全员统一保管,存放在安全之处。

  6、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,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,严禁带电作业。

  7、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,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员通报并得到许可,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。

  8、如遇火警,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,应马上报警,同时向校保卫部报告。

  9、实验室人员不得将大门、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复制。

   10、实验室均布置有消防器材,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之处于正常状态以应急用。

   11、责任人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,同时报告实验室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消除隐患。

   12、本专科生进实验室毕业设计前,由实验室主任或各研究室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教育。